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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院2020年接受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9-23 作者:互联网 来源: 访问次数:1020

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20年接收全日制硕士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和细化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健全公平公正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确保2020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我院接收2020年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复试标准、程序、形式,审查复试和初步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处理复议等事宜。

组长:毛振华,副组长:郭敏、冯大庆。

2、根据报名情况成立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组织实施背景评估、专业外语面试、专业综合面试等工作。

二、接收计划

学术学位硕士:9人左右(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优先接收优秀夏令营营员,如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则停止接收工作。

三、接收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及以上;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受。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一流建设高校及一流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接收跨学科学生。

四、申请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具体开通时间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二)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相关材料与网报材料一致):

1、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与网报材料不一致,取消资格。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五、申请办法

1、申请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2、学院将通知初审合格者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择优录取。

3、复试通过,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4、获得学院夏令营优秀营员免复试的考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优秀营员需于本细则发布之日起到9月27日中午12:00前,将报考意向以邮件形式发送到whudfr_yjs@126.com,邮件的主题“优秀营员+学校名称+考生姓名+手机号码”,邮件内容需明确表示意向录取至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并于推免系统开放后的18小时内填报我院,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相关操作者,视为自动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六、复试安排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测试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3、复试考核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专业英语成绩及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专业英语成绩×10%+专业面试成绩×50%。

4、复试安排

9月28日上午8:30-9:00,取得复试资格的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111室)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要求,根据复试通知单参加面试。如因时间和交通原因不能参加现场复试,可视频远程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远程复试的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确认后方可进行。两种复试形式的内容要求相同。

七、录取流程

1、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2、考生须在通知要求的回应时限内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八、有关政策

1、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主体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九、其他

有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whudfr.com”及时查看“最新公告”。咨询电话:027-68755887王老师。

             

  

                      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