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动态
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3 作者:互联网 访问次数:76根据研究生院有关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的预答辩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的对象
预答辩是学校博士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拟于2025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在籍在校博士生均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我院组织健康经济学和金融学专业博士生预答辩,其他专业博士生应参加学科所在学院的预答辩。
二、预答辩的时间
我院2025年上半年预答辩报告会预计在2月15日前进行。
三、预答辩的组织及程序要求
(一)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认可后,提出预答辩申请,由我院统一组织预答辩工作。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由至少5名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预答辩专家组应切实负责预答辩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估与质量把关工作。预答辩必须在武汉大学校内线下进行。
(二)预答辩流程。预答辩一般按照正式答辩的流程进行。博士生应提前1周左右将完成好的学位论文提交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审阅,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上提交申请,并在预答辩会上重点汇报学位论文研究情况和取得的创新性成果;预答辩专家组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在《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分表》(附件1)上无记名打分。计分既要有分项分,也要有总分,考核小组秘书将结果录入系统。
(三)结果运用。我院对预答辩得分排序后20%的博士生给予重点关注和切实指导,分类制定具体可行的后续指导举措及工作方案。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根据预答辩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并提交《预答辩学位论文修改报告》后,才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需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专家组同意后,可申请参加下一次的预答辩,待预答辩通过后3个月方能进入后续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四)材料提交。预答辩报告会结束后,博士生应及时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上填写完整的《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分表》(附件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报告》(附件4)、系统导出《预答辩记录表》交院办公室(外语学院2041-1)存档备查。
(五 )跟踪检查。各位博士请务必高度重视博士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学校研究生院将对预答辩工作进行抽查巡视,对重点关注对象的工作举措进行动态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