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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辅礽研究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选聘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作者:互联网 访问次数:724为了更好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发挥校外导师丰富的实证和实践经验,我院拟选聘一批具有较好理论素养和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的校外兼职导师,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论文评审、答辩和学科活动等相关工作。根据《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现将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熟悉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与敬业精神,愿意为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做出贡献。
(二)具有本行业(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技术人员或在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担任重要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具有较深厚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实践工作中取得良好业绩。
二、组织实施
我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选聘工作。专业学位项目组负责校外导师遴选工作。候选人上报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校研究生院颁发聘书。
三、选聘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2024年5月15日前,申报人填报信息。申报人填写《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登记表》,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或任职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2. 申报人扫二维码码填写个人信息。
3.2024年5月30日以前,项目组评选。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我院组织专业学位项目负责人进行评选。
4.2024年6月,颁发聘书。我院将符合条件的校外兼职导师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由校研究生院颁发聘书。
四、管理与考核
1.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记载校外兼职导师的履职情况,并在聘任期满时组织考核,给出是否续聘的建议。
2.我院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考核情况、实际需要和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续聘需办理相关手续,并报研究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