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动态
关于2023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8 作者:互联网 访问次数:940根据《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工作流程通知如下,请博士学位申请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相关工作。
一、申请条件
1.研究生导师同意;
2.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
3.公开发表的资格论文满足学校和相关专业规定。
二、学位申请登记
3月20日前,申请人提出申请,导师审阅申请人学位论文,通过后报院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
3月20日前,完成预答辩工作。预答辩专家应由不少于5位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不含导师),设预答辩小组组长1名,导师须列席。申请人提前至少5天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
博士生应提前将完成好的学位论文提交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并在预答辩会上重点汇报学位论文研究情况和取得的创新性成果;预答辩小组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学位论文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做出通过或不通过预答辩的决议;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并提交学位论文修改详细说明后,才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须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申请参加下一学期的预答辩,待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
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须提交《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纸质版,见附件1)至我院2401办公室,并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未通过预答辩的申请人,不得进行后续流程。
四、资格论文审核
4月20日前,申请人携带以下纸质材料到我院2401-1办公室及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处(当代楼A409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上半年送审论文较多,为保证论文评阅结果及时反馈,尽量提前送审)。
1.资格论文全文及检索报告;
2.《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见附件2);
3.《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学位申请表》第9页),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
4.《武汉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登记表》(《学位申请表》第3页)。
五、重复率检测
4月18日前,申请人按以下要求提交PDF版学位论文至24623974@qq.com进行重复率检测。
1.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为:627董院-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2.学位论文内容包括内封面页至附录页,不含原创性声明页及致谢页,且隐去学校、导师及个人信息;发表论文只注明为第XX作者,不能出现作者及其他相关信息;
3.格式须严格对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
(https://gs.whu.edu.cn/info/1026/1100.htm)。
论文检测标准参照一级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要求执行,每篇论文仅检测1次,重复率检测不合格,学位论文不予送审。
六、教育部盲审
4月20日前,申请人提交以下电子版资料至24623974@qq.com,学院上传至教育部平台,一经上传不得撤回。
1.网上评议平台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2.论文原文电子版。PDF格式,不超过20M,同查重版论文保持一致,命名格式要求“学校代码_学号_LW”,如10486_2009102010007_LW;
3.论文摘要电子版。TXT格式,应与论文原文中中文摘要一致,命名格式要求“学校代码_学号_ZY”,如10486_2009102010007_ZY。
博士学位论文实行教育部中心盲评,网上评议中若有一个专家给予“不同意答辩”的评阅意见,不复评(推迟半年),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两个及以上“不合格”结果的论文直接推迟1年答辩。
对重点关注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评阅人为5人。重点关注学位论文包括:达到最长学制、非全日制、复评过的、国家抽检出现过“存在问题”论文导师指导的、其它学评会认定需要重点审查的申请人论文。学制达到8年及以上申请人的论文评阅结果须为5个良好及以上;其他类别重点关注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评阅结果须为4个良好及以上,且无不合格,方可组织答辩。
七、论文答辩
5月30日前,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须注意以下事项: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应是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和方向密切相关的专家,一般由5人或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人数不少于2人,委员中必须有一位学评分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是校外教授博导,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是教授博导(或相当职称专家),答辩委员会聘请秘书1人。申请人的导师可以参加答辩,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2.申请人导师须于答辩前一周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经我院审核后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答辩无效。
3.答辩过程按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http://gs.whu.edu.cn/info/1026/1101.htm)执行。详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及要求》(见附件4)。
4.答辩结束后,导师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是学位论文论文从预答辩至答辩全过程的修改记录,须在每个阶段进行相应的记录完善。
八、学位申请
6月3日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学位申请,填报信息应与纸质《博士学位申请表》中信息完全一致。并提交一份PDF电子版资料至24623974@qq.com,材料先后顺序依次为:盲评意见-答辩记录及决议页-修改报告-学位论文全文,PDF命名格式:姓名-年级-专业。
九、学位论文终审
院、学部、学校三级学评会召开后,学位申请人在规定内落实学位论文修改完善意见,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终稿后附论文修改报告,修改报告须包括预答辩至学评会各环节的修改意见及落实情况,尽量采用一问一答式,修改位置需要详细标注,如第X章第X节,页码等。修改报告末尾须有导师签字。电子版PDF命名为“序号-20XX级-姓名”发送至QQ邮箱24623974@qq.com,纸质版提交至院2041办公室。
我院组织专家对论文撰写与修改情况进行复审,并提交研究生院,复审通过的论文将进行知网二次查重,查重通过后,提交图书馆(https://www.lib.whu.edu.cn/webfile/category/PhD_thesis_submission/312.html)。二次查重结果报告存入申请人学位档案。
十、学位档案
6月3日前,将以下纸质资料提交至我院2041-1办公室:
1.《开题报告登记表》胶装成册,内附开题报告全文;
2. 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本1本(A4)。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和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文章要求包括检索页、文章封面、目录和全文,如有多篇文章,文章粘贴顺序应与“博士学位申请表”第3页所填文章顺序一致;
3.《博士学位申请表》(1-10+3-5份评阅书+14-20{有效表决票}+ 31{论文修改报告}胶贴成册);
4.中、英文论文摘要简况表中、英文各1份(在《博士学位申请表》21、22页);
5.《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4)(3,7)页用A3纸正反复印(15份);
6.纸质版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2份(《博士学位申请表》中分别为《知网》和《万方》)
7.《毕业生登记表》2份;
8.博士学位论文2本,其中1本夹附知网授权书,1本夹中英文摘要简况表。论文按照“学位论文全文-论文评阅书-论文修改报告”顺序汇编成册,修改报告须完成相应签字。
同时,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至邮箱24623974@qq.com:
《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论文审查表》(含资格论文全文)。PDF格式,
命名为“1.姓名-学号-资格论文”;
博士生学位论文(含学位论文全文-论文评阅书-论文修改报告)。PDF格式,命名为“2.姓名-学号-学位论文”;
9.电子版资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发送,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学号-专业-博士学位资料”。
申请人在学校学评会召开前至少3天,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学评会结束后,如仍需修改完善,可申请撤回。申请人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学院复审、学校终审合格后,方可提交至图书馆,论文提交参照以下规定。(https://www.lib.whu.edu.cn/webfile/category/PhD_thesis_submission/312.html)
十、相关说明
1. 2022年起,学校将对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包括纸质档案和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各项内容,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请学位申请人重视痕迹管理,保证各环节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
2.“博士学位申请表”中的博士学位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已按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参与了**科研项目,公开发表了**篇文章,其中被**检索**篇,学位论文**已完成,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申请表”中的答辩决议应表述规范,书写美观,亦可打印,字体为宋体五号字。
3.各类申请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顺序和相关规定要求。相关表格如有遗失可在我院网站查找下载。
4. 提交学院纸质资料务必线装或胶装完整,不可订装。
5. 文中涉及表格在《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或附件可查找。
6. 为便于联络,2023年上半年毕业博士请加入武大董院博士毕业QQ群:495493758。后续具体流程,将根据学校的学位工作安排及时更新,请关注群消息。
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23年2月18日